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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具安裝服務標準一、燈具的安裝要 1.采用鋼管作燈具的吊桿時,鋼管內(nèi)徑不應小于10毫米;鋼管壁厚度不應小于1.5毫米。 2.吊鏈燈具的燈線不應受拉力,燈線應與吊鏈編叉在一起。 3.軟線吊燈的軟線兩端應作保護扣;兩端芯線應搪錫。 4.同一室內(nèi)或場所成排安裝的燈具,其中心線偏差不應大于5毫米。5.日光燈和高壓汞燈及其附件應配套使用,安裝位置應便于檢查和維修。 5.燈具固定應牢固可靠。每個燈具固定用的螺釘或螺栓不應少于2個;當絕緣臺直徑為75毫米及以下時,可采用1個螺釘或螺栓固定。二、特殊強調(diào) 1.安裝前,燈具及其配件應齊全,并應無機械損傷、變形、油漆剝落和燈罩破裂等缺陷。 2.根據(jù)燈具的安裝場所及用途,引向每個燈具的導線線芯最小截面應符合有關(guān)規(guī)程規(guī)范的規(guī)定。 3.當在磚石結(jié)構(gòu)中安裝電氣照明裝置時,應采用預埋吊鉤、螺栓、螺釘、膨脹螺栓、尼龍塞或塑料塞固定;嚴禁使用木楔。當設計無規(guī)定時,上述固定件的承載能力應與電氣照明裝置的重量相匹配。4.在危險性較大及特殊危險場所,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.4米時,應使用額定電壓為36伏及以下的照明燈具或采取保護措施。燈具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件上;當燈具表面高溫部位靠近可燃物時,應采取隔熱、散熱措施 4.在變電所內(nèi),高壓、低壓配電設備及母線的正上方,不應安裝燈具。 5.室外安裝的燈具,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米;當在墻上安裝時,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.5米。 二、螺口燈頭的接線要求 1.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點的端子上,零線應接在螺紋的端子上。 2.燈頭的絕緣外殼不應有破損和漏電。 3.對帶開關(guān)的燈頭,開關(guān)手柄不應有露的金屬部分 4.對裝有白熾燈泡的吸頂燈具,燈泡不應緊貼燈罩;當燈泡與絕緣臺之間的距離小于5毫米時,燈泡與絕緣臺之間應采取隔熱措施。 三、特殊照明要求 1.公共場所用的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,應有明顯的標志。無專人管理的公共場所照明宜裝設自動節(jié)能開關(guān) 2.每套路燈應在相線上裝設熔斷器。由架空線引入路燈的導線,在燈具入口處應做防水彎。 四、固定在移動結(jié)構(gòu)上的燈具要求 1.其導線宜敷設在移動構(gòu)架的內(nèi)側(cè)。在移動構(gòu)架活動時,導線不應受拉力和磨損。 |